东方银座龙东石塘片区旧改专规6月10正式批复
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石塘片区城市更新单元(计划调整)于2018年4月列入《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》,现该更新单元规划(草案)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2021年第3次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》以及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》等规定,现予以公开展示。公示如下:
城市更新单元用地面积86009.9平方米,拆除范围用地面积64002.8平方米,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0386.3平方米。规划容积235886平方米,其中住宅125960平方米(含公共租赁住房20459平方米),商业、办公及旅馆业建筑97506平方米(含母婴室200平方米),公共配套设施(含地下)12420平方米(含9班幼儿园2400平方米、占地2700平方米,公交首末站1800平方米,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,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,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,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,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、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,邮政所100平方米,地下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,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,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,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,公共厕所60平方米,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380平方米)。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2000平方米。